泓德基金图片
投资流程
首页 > 客户服务 > 投资流程
        

泓德基金直销柜台开户业务指南

 

机构客户开户须知:

1. 开户前请参考《机构客户开户资料下载包》材料清单,非专业投资者在风险不匹配交易时,需签署风险警示函。

2. 如非仅为中国税收居民,请提供《机构税收居民信息登记表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属于消极非金融机构请填写《控制人税收居民信息登记表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3. 开户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并填写《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个人客户开户须知

1、开户前请参考个人客户开户列表清单,个人客户默认为普通投资者,如符合专业投资者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填写《专业投资者投资知识测评问卷》。

2、如非仅为中国税收居民,请提供《个人税收居民信息登记表》。

 

一、个人投资者直销柜台开户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等)正反两面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填写《代办人授权委托书》;

3、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及银行账户信息(账号、户名、开户行名称),账户名应与投资人开户证件信息一致。

4、填妥的《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个人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公募基金直销柜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5、远程办理需签订《直销柜台远程委托协议书(个人)》。

二、法人机构开立基金账户所需材料

1、填妥的《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

4. 本机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企业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并加盖公章;

6. 本机构对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机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7. 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填妥的《机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并加盖预留印鉴章及公章;

9. 签署的《直销柜台远程委托协议书(机构)》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10.填写《公募基金直销柜台风险揭示书》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11. 填写《机构风险测评问卷》、《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章;

12. 填写《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表》并提供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任职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表单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3、如机构为非中国税收居民或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提供《机构税收居民信息登记表》、《控制人税收居民信息登记表》。

三、机构产品开立基金账户所需材料

(一)机构产品开立基金账户规则适用的对象

1、机构产品是指企业年金计划、社保基金组合、保险、银行、券商、基金、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或理财计划等;机构产品户的开立可采取共性资料事先备案,个性资料单独提供的原则进行业务办理。

2.、本规则根据以上机构产品的特点制定,凡属此类开户申请均应依据本规则办理。

1)共性资料事先备案:管理人或托管人将共性资料事先提交至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进行备案,产生法律证明效力,以供日后各产品组合开立基金账户时使用。共性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预留印鉴卡、风险测评问卷等。

2) 个性资料单独提供:鉴于各组合的名称、银行账户等差异性信息,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时,需根据开立该账户的产品性质提供相应的个性化资料,以便我公司直销中心将个性资料与对应的备案共性资料相匹配,从而明确各类权责关系,作为办理开户手续的依据。

(二)备案共性资料流程

投资者如需备案,需签署备案资料申请函(如投资管理人直接开户,请提供投资管理人版备案材料;如投资管理人委托托管行开户,请提供托管人版及投资管理人版本备案材料),并附上所需备案的证明文件及相关表单并加盖公章(托管人请加盖托管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备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投资管理人版:

1、开放式基金投资管理人备案资料申请函并加盖公章;

2、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企业年金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证监会出具的证券公司取得投资者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证监会颁发的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机构对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机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9、签署的《直销柜台远程委托协议书(机构)》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10、填妥的《公募基金直销柜台风险揭示书》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11、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章;

托管人版:

1、开放式基金托管人备案资料申请函并加盖公章;

2、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行长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7、证监会、人民银行关于批准托管人资格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签署的《直销柜台远程委托协议书(机构)》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9、本机构对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机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三)产品机构开立基金账户所需资料(提前办理共性材料的备案手续后)

企业(职业)年金计划:

1、填妥的《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产品)》一式两份,加盖托管人托管部门章及法人章、投资管理人公章及法人章;

2、该企业年金计划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确认函复印件并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

3、能证明受托人与投管人委托关系的投管合同首尾页并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

4、投资管理人提供填妥的《机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并加盖投资管理人预留印鉴章及公章;

5、投资管理人提供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表》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表单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及法人章。

6、受托人同意XX企业年金计划在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符合要求的自拟授权书,并加盖受托人公章或企业年金理事会专用章,或提供能证明受托人与托管人委托关系的托管合同首尾页并加盖托管人托管部门章;

7、托管人出具的该企业年金计划的银行账户证明文件并加盖托管人托管部门章;

银行、券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的理财产品或资管产品、信托产品:

1、填妥的《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产品)》,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及法人章;

2、监管机构针对此产品或计划的批文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产品首尾页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如有);

3、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并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

1) 如该理财产品或计划有托管人,则出具由托管人加盖托管部门章的银行开户证明;

2) 如该理财产品或计划无托管人,则由理财产品或计划所属机构出具银行开户证明,加盖其单位公章

4、填妥的《机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并加盖投资管理人预留印鉴章及公章;

5、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表》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表单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及法人章。

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

1、填妥的《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产品)》;

1) 若为该保险公司申请为其保险产品开户,则《账户业务申请表》上加盖保险公司公章;

2) 若为保险公司委托的资产管理公司申请为其保险产品开户,则《账户业务申请表》上加盖该资产管理公司公章,同时提供:

√ 该资产管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公司公章;

√ 该保险公司与其委托的资产管理公司签署的委托协议复印件;或者银保监会批准该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批文,其间有对于其经营范围的规定;或者,该保险公司授权资产管理公司全权负责该保险公司保险资金投资运作管理事宜的证明文件,加盖该保险公司公章和资产管理公司公章;

2、监管机构针对此保险产品的批文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产品首尾页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如有);

3、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并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

1) 如该保险产品有托管人,则出具由托管人加盖托管部门章的银行开户证明;

2) 如该保险产品无托管人,则由保险产品所属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资产管理公司出具银行开户证明,加盖其单位公章;

4、填妥的《机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并加盖投资管理人预留印鉴章及公章;

5、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表》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表单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及法人章。

基本养老保险组合

1、填妥的《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产品)》,加盖托管人托管部门章及法人章、投资管理人公章及法人章;

2、投资管理人提供填妥的《机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并加盖投资管理人预留印鉴章及公章。

3、投资管理人提供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表》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表单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及法人章。

4、出具基本养老保险组合确认函,或提供能证明基本养老保险组合与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委托关系的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首尾页及相关内容页,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也可由托管人提供,加盖托管人托管部门章)

5、托管人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组合的银行开户证明,加盖托管人托管部门章;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开立基金账户

(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开立基金账户规则适用的对象

1、本规则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的特点制定,凡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开户申请均应依据本规则办理;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的认() 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法人机构投资者办理。

(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的资料:

1、填妥的《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2、签署《直销柜台远程委托协议书(机构)》;

3、填妥的《公募基金直销柜台风险揭示书》;

4、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5、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表》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提供填妥的《机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印鉴卡正面加盖托管人专用章和证券账户业务负责人名章,反面加盖托管人公章;

7、合格境外机构提供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8、合格境外机构的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9、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复印件;

10、托管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托管人公章);

11、托管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12、托管行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3、托管行填写的《机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本机构公章及法人章;

14、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批准托管行QFII 托管人资格的批复的复印件;

15、中国证监会颁发的QFII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16、国家外汇局关于合格投资者开立外汇账户和人民币特殊账户的批复文件;

17QFII机构提供的授权书,其中应包含授权对象、授权对象可代理的业务(特别要明确由谁办理交易类业务) 、授权期限等内容,由QFII机构的负责人签名确认;

18、合格投资者委托托管人办理证券账户开立等事项的委托书复印件;

20、国家外汇局颁发的合格投资者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21、合格投资者及其委托的托管人、证券公司签订的错误交易防范和处理协议;

22、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开立基金开户

1、填妥的《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2、签署《直销柜台远程委托协议书(机构)》;

3、填妥的《公募基金直销柜台风险揭示书》;

4、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5、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表》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提供填妥的《机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7、合格境外机构提供的注册证书及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8、合格境外机构的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9、合格境外机构填写的《机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本机构公章及法人章;

10、中国证监会颁发的R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11、境内证券公司出具的关于RQFII专用交易单元的说明;

12、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批准托管人资格的批复的复印件(加盖托管人公章)。

13RQFII委托托管人的委托书复印件;

14、托管人关于为RQFII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的情况说明,应包括人民币特殊账户名称、账户号;

15、托管人为RQFII管理的基金或产品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还需提供基金或产品设立文件或投资意向说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6、托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托管人公章);

17、托管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托管人预留印鉴或公章);

18、托管人出具的对托管业务部门的授权书和该部门对经办人的授权书(托管人首次受托申请RQFII开户需加盖公章,再次受托办理时仅需加盖预留印鉴或公章);

19、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0、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