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
法治中国建设的科学理论依据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21-01-01

124日是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宪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住了这个根本问题,就是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核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对这个核心问题,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下了定海神针,为全面依法治国定下了总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大的“特”就“特”在这里。

 

  (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是正确认识党和法的关系的关键。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是有机的统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三)“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针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把我们讲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所谓西方“宪政”混为一谈的把戏,习近平总书记严正指出,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不动摇。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违反宪法的,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这个界限一定要划清楚。这些论述有力廓清了困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迷雾,有力回击了一些人试图质疑、削弱和否定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政治图谋。

 

  (四)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习近平总书记把我们的政治和法治的关系概括为“三个本质上”,即:“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这些精辟论述告诉我们,一定要牢记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五)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要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另一方面,要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更加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必须更加坚决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带头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

 

资料来源:

http://cpc.people.com.cn/n1/2018/0526/c64387-30015330.html(人民网)

http://cpc.people.com.cn/xuexi/n1/2018/1204/c385474-30441314.html(人民网)




上一篇:坚持扫黑除恶,法律在行动
下一篇:扫黑除恶基本知识普及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