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
扫黑除恶基本知识普及
来源:海兴县人民政府、温岭市人民政府、其他网络资源 时间:2021-01-11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正式拉开了我国扫黑除恶斗争的序幕。党和国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那什么才是我们需要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呢?根据国家法规及相关通知的要求,目前重点打击以下十一种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同时,我国刑法第294条也从法律角度明确了黑社会组织的特征,如: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如果各位小伙伴在生活中碰到了“黑恶势力”,也请不要放任它自由生长,可以随时拨打公安机关或当地扫黑办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甚至是通过信件或向政法机关及扫黑除恶办公室当面举报。

 

让我们共同努力,在党和国家的带领下,逐步瓦解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创造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资料来源:

http://zwgk.cangzhou.gov.cn/cangzhou/haixiang/article5_new.jsp?infoId=652059(海兴县人民政府)

http://new.wl.gov.cn/art/2018/12/14/art_1576921_27701872.html(温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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