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
【6.26】远离毒品,从预防药物滥用开始
来源:黄骅市人民政府、联合国抗击毒品防止青少年滥用药物计划 时间:2021-06-07

药物滥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确实让人感到惶恐不安,因为它在青少年中非常流行。在最近这20来年里,世界各国发现在最富有活力和最重要的这部分人口中滥用药物的现象在与日俱增,达到了令人忧虑的程度。

 

一、什么是药物滥用?

 

药物滥用是指反复、大量地使用具有依赖性特性或依赖性潜力的药物,属于非医疗目的的用药。滥用的药物有非医药制剂和医药制剂,其中包括禁止医疗使用的违禁物质和列入管制的药品。药物滥用可导致药物成瘾,以及其他行为障碍,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药物滥用的范围包括:

 

1)麻醉药品。如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等。

 

2)精神药品。包括中枢抑制剂,如镇静催眠药;还有中枢兴奋剂,如咖啡因;此外还有致幻剂,如麦司卡林、LSD等。

 

3)挥发性有机溶剂。如汽油、打火机燃料和涂料溶剂等,有抑制和致幻作用,具有耐受性甚至精神依赖性。

 

4)烟草。其主要成分尼古丁长期使用也可致瘾。

 

5)酒精。长期酗酒也会产生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性。

 

 一些治病的药品若被滥用,极有可能变成致命的毒品。除了海洛因、鸦片、大麻、冰毒、麻古、摇头丸、K粉等大众知晓的毒品,地西泮(安定)、止咳水属于在我国被普遍滥用的新型毒品。一些非管制类药品,长期或过量服用,同样会导致依赖,例如,某些常用复方感冒药,因其含有阿片、咖啡因、麻黄碱、苯巴比妥等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成分,长期连用有可能积蓄并产生依赖性。

 

二、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三、什么是罂粟壳?

 

罂粟壳又称米壳、御米壳、粟壳、鸦片烟果果、大烟葫芦、烟斗斗等。罂粟壳是罂粟的成熟干燥果壳,呈椭圆形或瓶状卵形,直径1.5~5厘米左右,3~7厘米左右。外表面黄白色、浅棕色至淡紫色,平滑,略有光泽,表面常见纵向或横向割痕。气味清香,略苦,可入药。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等鸦片中所含有的成分,虽含量较鸦片小,但久服亦有成瘾性。因此,罂粟壳被列入麻醉药品管理的范围予以管制。

 

四、什么是罂粟?

 

罂粟是罂粟科两年生草本植物。罂粟花期过后,结出椭圆形的蒴果,在成熟蒴果上切割,可渗出白色浆汁,把浆汁凉干,就成为棕黑色的胶状物——鸦片,鸦片是制造吗啡和海洛因的原料。

 

五、什么是鸦片?

 

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源于罂粟植物蒴果,其所含主要生物碱是吗啡。鸦片因产地不同,呈黑色或褐色,有氨味或陈旧尿味,味苦,气味强烈。生鸦片经烧煮和发酵,可制成精制鸦片,呈棕色或金黄色。吸食时散发香甜气味,鸦片最初是作为药用,目前在药物中仍有应用,如阿片粉、阿片片、复方桔梗散、托氏散、阿桔片等,主要用于镇咳、止泻等。

 

六、什么是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七、什么是兴奋剂?常见的有哪些?

 

兴奋剂是加速和增强中枢神经系统活动,使人处于强烈兴奋具有成瘾性的精神药品。兴奋剂的种类繁多,大多通过人工合成,常见的有:苯丙胺类、苯丙胺类衍生物MDMAMDA、可卡因、咖啡因等。

 

八、什么是吗啡?

 

吗啡是鸦片(阿片)中最主要的生物碱,从鸦片提取而成。纯净的吗啡为无色或白色的粉末或结晶。粗制吗啡称为黄皮。吗啡制剂多以盐酸盐的形式存在,医学上叫盐酸吗啡。吗啡的成瘾性很强,海洛因、杜冷丁、美沙酮等都是吗啡的衍生物。

 

九、什么是强制戒毒?

 

强制戒毒是公安机关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强制性的行政措施,依法对其强迫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吸毒人员戒除毒瘾。

 

十、经过强制戒毒又复吸的该如何处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经过强制戒毒的吸毒人员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毒瘾。

 

十一、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348)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349)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349)

 

5.走私制毒物品罪(350)

 

6.非法买卖制毒品罪(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351)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352)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353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355条)

 

十二、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毒品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所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毒品犯罪刑事责任能力,是指毒品犯罪行为人能够正确辩认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及其意义,并能够控制和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1.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资料来源:

http://zwgk.cangzhou.gov.cn/cangzhou/huanghuashi/article5_new.jsp?infoId=826938(黄骅市人民政府)

https://www.un.org/chinese/esa/social/drug/handbook1.htm(联合国抗击毒品防止青少年滥用药物计划




上一篇:【6.26】远离毒品,防范于未然——...
下一篇:【股东来了】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